2022-09-05 點擊量:477
各區(qū)(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各建設、施工、監(jiān)理單位,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夯實參建各方主體責任,提高住宅工作觀感質量和使用功能,提升人民群眾的滿意度,我局制定了《青島市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作業(yè)指導書》,現(xiàn)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zhí)行。
青島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
2022年9月5日
青島市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作業(yè)指導書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住宅工程質量管理,落實住宅工程參建各方主體質量責任,特別是建設單位質量首要責任,提高住宅工程質量總體水平,根據《關于做好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工作的通知》(建質〔2009〕291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規(guī)定》(建質〔2013〕171號)、《關于完善質量保障體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質的指導意見》(國辦函〔2019〕92號)、《關于落實建設單位質量首要責任的通知》(建質規(guī)〔2020〕9號)、《關于印發(fā)山東省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管理辦法的通知》(魯建質監(jiān)字〔2022〕1號),以及國家和省、市有關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標準等,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作業(yè)指導書。
第二條 本作業(yè)指導書所稱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以下簡稱分戶驗收),是指建設單位組織施工、監(jiān)理等單位,在住宅工程各檢驗批、分項、分部工程驗收合格的基礎上,依據國家和省、市有關工程質量驗收規(guī)范標準、設計文件等,分別對戶內和公共部位的實體結構質量、主要使用功能及裝飾工程觀感質量等進行檢查驗收,并出具驗收合格證明的活動。
第三條 我市行政區(qū)域內,已取得合法手續(xù)的新建、改建、擴建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工作,以及相關監(jiān)督管理活動,適
用本作業(yè)指導書。
第四條 分戶驗收的依據為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標準,以及經審查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文件、有效的承包合同等。
第五條 分戶驗收應嚴格落實住宅工程參建各方主體責任和
質量管理職責,突出建設單位首要責任和勘察、設計、監(jiān)理、施工單位主體責任,建設單位作為實施分戶驗收的第一責任人,對分戶驗收的組織、實施、驗收、成果以及維保承擔全面責任。
第六條 住宅工程開工前,應由建設單位組織施工、監(jiān)理單位編制分戶驗收工作計劃并分別納入施工組織設計、監(jiān)理規(guī)劃管理。
分戶驗收工作計劃應包含總體要求、驗收準備、組成人員、質量標準、檢查數(shù)量、檢查方法、儀器設備配置(應注明儀器型號、標號、數(shù)量)、不合格項的處理措施、爭議解決辦法等內容。分戶驗收工作計劃應動態(tài)管理。
第七條 分戶驗收應分階段進行。未進行分戶驗收或分戶驗收不合格的,不得進行主體結構分部工程質量驗收,不得組織單位工程竣工驗收。
?。ㄒ唬┲黧w結構分部工程驗收前,應對每戶住宅的結構構件觀感質量、結構尺寸等進行驗收。合格后方能組織主體結構分部工程質量驗收。
?。ǘ﹩挝?子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前,應對每戶住宅及公共部位的觀感質量、空間凈尺寸和主要使用功能進行專門驗收。分戶驗收合格后方能組織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
第八條 分戶驗收應包括戶內和公共部位,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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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結構構件觀感質量、結構尺寸;
2.地面、墻面和頂棚質量;
3.門窗工程質量;
4.欄桿、護欄質量;
5.防水工程質量;
6.給水排水與采暖工程質量;
7.室內電氣工程質量;
8.通風與空調工程質量;
9.室內主要空間尺寸;
10.全裝修工程還應包括涉及的吊頂工程、輕質隔墻工程、墻飾面工程、樓地面飾面工程、涂飾工程、細部工程、廚房工程、衛(wèi)浴工程、智能化工程等。
11.按照有關技術標準、規(guī)范、設計圖紙或合同約定,應當驗收的其他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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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面、外墻面施工質量;樓(電)梯、通道、物業(yè)用房、地下室等公用部位的使用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等。
第九條 分戶驗收應具備以下條件
?。ㄒ唬┮淹瓿稍O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ǘ┲饕褂霉δ茼椖康某椴榻Y果均符合要求;
?。ㄈ┕こ藤|量控制資料完整;
?。ㄋ模┓植浚ㄗ臃植浚?、分項工程的質量驗收均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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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褪 ⑹薪ㄔO行政管理部門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條 分戶驗收程序
(一)施工單位自檢合格后,向建設單位提出分戶驗收申請。
?。ǘ┙ㄔO單位應當會同監(jiān)理、施工、物業(yè)等有關單位,組建分戶驗收組。分戶驗收組應包括下列人員: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和專業(yè)技術人員,監(jiān)理單位總監(jiān)理工程師和專業(yè)監(jiān)理工程師,施工總承包單位項目負責人、項目技術負責人,分包單位項目負責人、項目技術負責人等有關人員;已選定物業(yè)公司的,物業(yè)公司工程部門負責人應當參與分戶驗收工作。各項目可根據實際情況,從各責任單位其他崗位抽調專業(yè)技術人員開展分戶驗收工作,抽調人員應做好培訓交底工作,并由所在單位出具書面授權書。各項目應根據工程的技術特點、建設規(guī)模合理配置驗收組人員,倡導邀請業(yè)主參與分戶驗收。
?。ㄈ炇战M應制訂《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方案》(附件1),經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審核后實施。方案應包括驗收依據、驗收內容、成員分工、檢查過程照片留存標準等內容。
?。ㄋ模┓謶趄炇辗桨笇徍送ㄟ^后應先制作分戶驗收樣板,樣板核驗合格后,方可開展分戶驗收工作,開展前應將《青島市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查驗表》(附件2)張貼于室內顯著位置,按照查驗表的內容逐戶、逐間、逐段進行,留存過程照片。
(五)分戶驗收不合格情況的處理要求。分戶驗收發(fā)現(xiàn)不合格的問題應作標簽留痕,分戶驗收組責成施工單位整改,整改后應重新組織分戶驗收。
(六)分戶驗收情況匯總。分戶驗收合格后,建設、施工、監(jiān)理、物業(yè)等單位相關驗收人員分別在相應的工程質量分戶驗收表上簽字確認,其中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總監(jiān)理工程師加蓋個人執(zhí)業(yè)印章,匯總表應加蓋各單位公章。整理形成分戶驗收紙質檔案和“一戶一檔”二維碼電子檔案。同時,應將《青島市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匯總表》根據質量公示制度相關要求進行公示。
第十一條 分戶驗收檔案整理
(一)紙質檔案資料內容
1.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資料封面;
2.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資料目錄;
3.住宅工程主體結構驗收前質量分戶驗收匯總表;
4.住宅工程竣工驗收前質量分戶驗收匯總表;
5.住宅工程質量主體結構驗收前分戶驗收表;
6.住宅工程竣工驗收前質量分戶驗收表;
7.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查驗表。
?。ǘ┒S碼電子檔案內容
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查驗表、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表、檢查照片等。
?。ㄈ┓謶趄炇召Y料應整理、組卷,由建設、施工單位各自歸檔保存一份完整資料,存檔期限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5年。
?。ㄋ模┳≌こ探桓妒褂脮r,建設單位應當根據《青島市新建商品住宅交付流程指導意見》(青建辦字〔2020〕111號)要求,向買受人提供包括住宅使用說明書和住宅質量保證書在內的商品住宅使用手冊、竣工階段分戶驗收“一戶一檔”二維碼電子檔案等檔案。
第十二條 在分戶驗收實施前,建設單位應將《住宅工程分戶驗收方案》告知工程質量監(jiān)督機構;分戶驗收完成后,由工程質量監(jiān)督機構根據工程的具體情況隨機組織監(jiān)督抽查。
第十三條 工程質量監(jiān)督機構應對分戶驗收工作嚴格監(jiān)督抽查,發(fā)現(xiàn)分戶驗收弄虛作假,存在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條文、使用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等重大質量問題情況的,工程質量監(jiān)督機構應當終止監(jiān)督抽查,責令建設單位整改。同時,提高監(jiān)督抽查比例,責令重新組織分戶驗收和提高驗收組成員級別,驗收組組長由建設單位分管質量的領導擔任,副組長分別由施工、監(jiān)理等單位分管質量的領導擔任。
第十四條 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不合格的,建設單位不得組織工程主體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本通知自2022年9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青島市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作業(yè)指導書(試行)》同時廢止。
附件:1.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方案(示范文本)
2.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查驗表
3.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紙質資料